公 告
来源:本站编辑 时间:2020-02-23 点击:次
近日,河北省红十字会在接受捐赠过程中,发现个别利益诉求群体通过现场、网络和其它方式进行捐赠时,要求红十字会以群体名义为其开具票据、发放证书,并进行公示和宣传报道。为此,经河北省红十字会执委会研究决定:凡此类捐赠均以“主要联系人等XX名爱心人士”的形式开具票据、发放证书、进行公示;也可以个人或“爱心人士”的名义分别开具票据、发放证书、进行公示。
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最吃劲的关键阶段,在此,我们希望社会各界人士在各级党委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,众志成城,共克时艰,踊跃捐赠,奉献爱心,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、总体战、阻击战做出积极贡献。
特此公告。
河北省红十字会
2020年2月23日